- 企业法人:
张宪文
- 经营状态:
存续
- 统一信用代码:
91230604702848604X
- 注册资本:
4800万人民币
- 成立时间:
1999-01-11
- 经营期限:
1999-01-11至--
- 登记机关:
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
- 详细地址:
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潭路七号
经营范围
电力工程施工,房屋建筑工程施工,低温地面辐射供暖工程,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工程,通信设备安装、调试及维修(上述项目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生产经营),工程管理服务,电力咨询服务,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,企业形象策划,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;其他印刷品;网上贸易代理;电动车辆租赁;物业管理;销售建筑材料,五金产品;电气设备维修;金属护栏及类似品,电气设备及配件制造及销售(产业政策禁止限制项目除外);租赁:变压器、整流器和电感器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;节能技术推广服务;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;汽车租赁;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;住宅装饰和装修。